中共浙江电大萧山学院总支委员会文件
萧电大党〔
2007〕
6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萧山学院
关于试行党员综合导师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支部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2004〕
16号)和《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浙电大党委〔
2006〕
2号),
提高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现就试行党员综合导师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针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道德建设规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开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重点
以在思想道德、心理行为、学业指导和就业咨询等方面最需要帮助指导的学生为重点,了解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影响受导学生,帮助受导学生完成大学学业,成为一个合格的毕业生,探索适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的新模式,发挥全员育人的合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教育引导的长效机制。
三、党员综合导师的素质要求和主要职责
(一)党员综合导师的素质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修养,学识广博,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热心综合导师工作,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有效地引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党员综合导师的职责
按照对大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就业咨询”的要求,其主要职责是:
1.
经常与受导学生的辅导员及其任课教师沟通,必要时可与家长联系,全面了解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2.
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
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
4.
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5.
引导受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学校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实施党员综合导师制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充分认识试行党员综合导师制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建立党员综合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员综合导师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探索一条适合我校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的新路子。
2
.认真做好党员综合导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综合导师的选聘应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试行期内先由文科、理科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自愿报名,支部和总支初步确定人选;征求学生意向,师生双向选择,最后颁发聘书。学校要加强对综合导师的培养和培训,定期组织导师参加有关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试行期内总支拟确定文、理科支部党员综合导师各
5人,受导学生以大一为主。
3
.注意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综合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注重“身教”育人、人格熏陶;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交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的能力,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内部动机,达到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的目的。
4
.建立评价激励机制。
要积极探索建立综合导师的考评机制,对党员综合导师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评价以定性为主。要采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党员综合导师制工作进行总结和完善。要通过各种形式表彰优秀综合导师,宣传、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提升综合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
OO
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党员 综合导师制 实施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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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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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萧山学院党办
2007年
10月
26日印发